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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建工集团召开所属分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推进会

点击量:20583   2021-10-11 【打印】 【关闭
10月9日,中铁建工集团召开所属分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推进会,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建喜出席会议并讲话,副总经理何晔庭主持会议。集团公司本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北京地区所属分子公司、国际事业部、建筑工程研究院领导班子成员现场参会,京外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视频参会。

会议旨在进一步深化集团公司“三项制度”改革,动员部署所属单位加快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建喜指出,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活力的关键举措,是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所属各单位要抓实抓好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重点环节,强化“三种意识”,做到“三个确保”,明确“三个坚持”,突出“三个更加”,全力保障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落实落地,并从“解放思想,凝聚共识”“加强组织,按期完成”“因地制宜,求真务实”“迅速行动,攻坚目标”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张建喜强调,要切实抓好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严把时间节点,科学制定指标,做到刚性运用,推动形成上下贯通、纵深推进的改革新局面,努力呈现昂扬向上、焕然一新的改革新气象。一是要强化经理层成员的任期意识、岗位意识和权责意识,通过明确任职期限、到期重聘、签订并严格履行聘任协议,打破领导干部“铁交椅”,进一步落实任期管理的制度要求。二是要确保契约指标的差异性、考核目标的挑战性和任期阶段的衔接性,进一步发挥契约目标的重要价值。三是要坚持业绩导向、刚性兑现和稳中求进的原则,真正体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 进一步增强薪酬兑现的激励效应。四是要更加明确退出条件、注重双重评价、规范退出管理,促进经理层成员正常更替、人岗相适,增强经理层队伍活力,推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成为常态,进一步落实岗位退出的刚性约束。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何晔庭就推进所属单位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期到必成;二是要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取得实效;三是要加强监督指导,强化责任落实。

会上,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工程经济部有关负责人对《所属分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分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所属单位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经理层成员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构成及指标设置的原则和要求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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